卷四十八 志二十三

◎时宪四 △康熙甲子元法中 日躔用数 康熙二十三年甲子天正冬至为法元。(癸亥年十一月冬至。) 周天三百六十度。(平分之为半周,四分之为象限,十二分之为宫,每度六十分,秒微纤以下皆以六十递析。周天入算,化作一百二十九万六千秒。) 周日一万分。(时则二十四,刻则九十六,刻下分则一千四百四十,秒则八万六千四百。) 周岁三百六十五日二四二一八七五。 纪法六十。 宿法二十八。 太阳每日平行三千五百四十八秒,小馀三三0五一六九。 最卑岁行六十一秒,小馀一六六六六。 最卑日行十分秒之一又六七四六九。 本天半径一千万。 本轮半径二十六万八千八百一十二。 均轮半径八万九千六百零四。 宿度见天文志。 岁差五十一秒。 各省及蒙古北极高度、东西偏度、见天文志。 黄赤大距,二十三度二十九分三十秒。 最卑应,七度十分十一秒十微。 气应,七日六五六三七四九二六。 宿应,五日六五六三七四九二六。 日干,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癸。 支,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。 宿名,角、亢、氐、房、心、尾、箕、斗、牛、女、虚、危、室、壁、奎、娄、胃、昂、毕、参、觜、井、鬼、柳、星、张、翼、轸。 时名,从十二支各分初、正。起子正,尽夜子初。 推日躔法求天正冬至,置周岁,以距元年数减一得积年乘之,得中积分,加气应得通积分,(上考往古,则减气应得通积分。)其日满纪法去之,馀为天正冬至日分。(上考往古,则以所馀转与纪法相减,馀为天正冬至日分。)自初日起甲子,其小馀以刻下分通之,如法收为时刻。(周日一万分为一率,小馀为二率,刻下分为三率,求得四率为时分。满六十分收为一时,十五分收为一刻。)初时起子正,中积分加宿应,满宿法去之,为天正冬至值宿日分,初日起角宿。 求平行,以周日为一率,太阳每日平行为二率,天正冬至小馀与周日相减馀为三率,求得四率为年根秒数。又置太阳每日平行,以本日距冬至次日数乘之,得数为秒。与年根相并,以宫度分收之,得平行。 求实行,置最卑岁行,以积年乘之。又置最卑日行,以距冬至次日数乘之。两数相并,加最卑应,(上考则减最卑应。)以减平行为引数。用平三角形,以本轮半径三分之二为对正角之边,以引数为一角,求得对角之边倍之。又求得对又一角之边,与本天半径相加减。(引数三宫至八宫则相加,九宫至二宫则相减。)复用平三角形,以加倍之数为小边,加减本天半径之数为大边,正角在两边之中,求得对小边之角为均数。置平行以均数加减之,(引数初宫至五宫为加,六宫至十一宫为减。)得实行。求宿度,以积年乘岁差,得数加甲子法元黄道宿度,为本年宿钤,以减实行,馀为日躔宿度。若实行不及减宿钤,退一宿减之。 求纪日值宿,置距冬至次日数,加冬至,日满纪法去之。初日起甲子,加冬至值宿,日满宿法去之。初日起角宿,得纪日值宿。 求节气时刻,日躔初宫(丑,星纪。)初度为冬至,十五度为小寒。一宫(子,元枵。)初度为大寒,十五度为立春。二宫(亥,娵訾。)初度为雨水,十五度为惊蛰。三宫(戌,降娄。)初度为春分,十五度为清明。四宫(酉,大梁。)初度为穀雨,十五度为立夏。五宫(申,实沈。)初度为小满,十五度为芒种。六宫(未,鹑首。)初度为夏至,十五度为小暑。七宫(午,鹑火。)初度为大暑,十五度为立秋。八宫(巳,鹑尾。)初度为处暑,十五度为白露。九宫(辰,寿星。)初度为秋分,十五度为寒露。十宫(卯,大火。)初度为霜降,十五度为立冬。十一宫(寅,析木。)初度为小雪,十五度为大雪。皆以子正日躔未交节气宫度者,为交节气本日;已过节气宫度者,为交节气次日。乃以本日实行与次日实行相减为一率,每日刻下分为二率,本日子正实行与节气宫度相减为三率,求得四率为距子正后之分数,乃以时刻收之,即得节气初正时刻。如实行適与节气宫度相符而无馀分,即为子正初刻。求各省节气时刻,皆以京师为主,视偏度加减之。每偏一度,加减时之四分。(偏东则加,偏西则减。)推节气用时法,以交节气本日均数变时为均数时差,反其加减。又以半径为一率,黄赤大距馀弦为二率,本节气黄道度正切为三率,求得四率为赤道正切。检表得度,与黄道相减,馀变时为升度时差。二分后为加,二至后为减。皆加减节气时刻,为节气用时。求距纬度,以本天半径为一率,黄赤大距度之正弦为二率,实行距春秋分前后度之正弦为三率,(实行初宫初度至二宫末度,与三宫相减,馀为春分前;三宫初度至五宫末度,则减去三宫,为春分后。六宫初度至八宫末度,与九宫相减,馀为秋分前;九宫初度至十一宫末度,则减去九宫,为秋分后。)求得四率为正弦,检表得距纬度。实行三宫至八宫,其纬在赤道北;九宫至二宫,其纬在赤道南。 求日出入昼夜时刻,以本天半径为一率,北极高度之正切为二率,本日距纬度之正切为三率,求得四率为正弦,检表得日出入在卯酉前后赤道度。变时,(一度变时之四分,凡言变时皆仿此。)为距卯酉分。以加减卯酉时,即得日出入时刻。(春分前、秋分后,以加卯正为日出,减酉正为日入。春分后、秋分前,以减卯正为日出,加酉正为日入。)又倍距卯酉分,以加减半昼分,得昼夜时刻。(春分后以加得昼刻,以减得夜刻,秋分后反是。) 月离用数 太阴每日平行四万七千四百三十五秒,小馀0二一一七七。 太阴每时(四刻。)平行一千九百七十六秒,小馀四五九二一五七。 月孛即最高,每日行四百0一秒,小馀0七七四七七。 正交每日平行一百九十秒,小馀六四。 本轮半径五十八万。 均轮半径二十九万。 负圈半径七十九万七千。 次轮半径二十一万七千。 次均轮半径一十一万七千五百。 朔、望黄白大距四度五十八分三十秒。 两弦黄白大距五度一十七分三十秒。 黄白大距中数五度0八分。 黄白大距半较九分三十秒。 太阴平行应一宫0八度四十分五十七秒十六微。 月孛应三宫0四度四十九分五十四秒0九微。 正交应六宫二十七度十三分三十七秒四十八微。 推月离法求天正冬至,同日躔。 求太阴平行,置中积分,加气应(详日躔。)小馀,(不用日,下同。)减天正冬至小馀,得积日。(上考则减气应小馀,加天正冬至小馀。)与太阴每日平行相乘,满周天秒数去之,馀数收为宫度分。以加太阴平行应,得太阴年根。(上考则减,)又置太阴每日平行,以距天正冬至次日数乘之,得数为秒。以宫度分收之,与年根相并,(满十二宫去之。)为太阴平行。 求月孛行,以积日(见前条,下同。)与月孛每日行相乘,满周天秒数去之,馀数收为宫度分。以加月孛应,得月孛年根。(上考则减。)又置月孛每日行以距天正冬至次日数乘之,得数为秒,以宫度分收之,与年根相并,(满十二宫去之。)为月孛行。 求正交平行,以积日与正交每日平行相乘,满周天秒数去之,馀数收为宫度分,以减正交应,(正交应不足减者,加十二宫减之。)得正交年根。(上考则加。)又置正交每日平行,以距天正冬至次日数乘之,得数为秒,以宫度分收之,以减年根,(年根不足减者,加十二宫减之。)为正交平行。 求用时太阴平行,以本日太阳均数变时,(详日躔。)得均数时差。(均数加者,时差为减;均数减者,时差为加。)又以本日太阳黄、赤经度(详日躔。)相减馀数变时,得升度时差。(二分后为加,二至后为减。)乃以两时差相加减,为时差总。(两时差加减同号者,则相加为总,加者仍为加,减者仍为减。加减异号者,则相减为总,加数大者为加,减数大者为减。化秒,)与太阴每时平行相乘为实,以一度化秒为法除之,得数为秒,以度分收之,得时差行。以加减太阴平行,(时差总为加者则减,减者则加。)为用时太阴平行。 求初实行,置用时太阴平行,减去月孛行,得引数。用平三角形,以本轮半径之半为对正角之边,以引数为一角,求得对角之边三因之。又求得对又一角之边,与本天半径相加减。(引数九宫至二宫相加,三宫至八宫相减。)复用平三角形,以三因数为小边,加减本天半径数为大边,正角在两边之中,求得对小边之角为初均数,并求得对正角之边。(即次轮最近点距地心之线。)乃置用时太阴平行,以初均数加减之,(引数初宫至五宫为减,六宫以后为加。)为初实行。 求白道实行,置初实行,减本日太阳实行得次引。(即距日度。)用平三角形,以次轮最近点距地心线为一边,倍次引之通弦(本天半径为一率,次引之正弦为二率,次轮半径为三率,求得四率倍之即通弦。)为一边;以初均数与引数减半周之度(引数不及半周,则与半周相减,如过半周,则减去半周。相加,又以次引距象限度次引不及象限,则与象限相减;如过象限及过三象限,则减去象限及三象限,用其馀;如过二象限,则减去二象限,馀数仍与象限相减,为次引距象限度。)加减之,(初均数减者,次引过象限或过三象限则相加,不过象限或过二象限则相减。初均数加者反是。)为所夹之角,(若相加过半周,则与全周相减,用其馀为所夹之角。若相加適足半周或相减无馀,则无二均数。若次引为初度,或適足半周,亦无二均数。)求得对通弦之角为二均数,(如无初均数,以次轮心距地心为一边,次轮半径为一边;次引倍数为所夹之角,次引过半周者,与全周相减,用其馀;在最高为所夹之内角,在最卑为所夹之外角,求得对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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