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纪十八

起屠维协洽正月,尽上章涒滩十二月,凡二年。  ◎延祐六年  春,正月,丁巳朔,暹罗来贡方物。  丁卯,敕:“福建、两广、云南、甘肃、四川军官致仕还家,官给驿传如民官例。”  戊辰,赈晋王部贫民。  甲戌,监察御史富珠哩翀等言:“皇太子位正东宫,既立詹事院以总家政,宜择年德老成、道义厚重者为师保宾赞,俾尽心辅导,以广缉熙之学。”翀尝以御史巡按淮东,淮东宪司惟尚刑,多致狱具。翀曰:“国家所以立风纪,盖将肃清天下,初不尚刑也。”取其狱具焚之。  时凡以吏进者,例降二等,从七品以上不得用。翀言:“科举未立,人才多以吏进,若一概屈抑,恐非持平之议。请以吏进者,宜止于五品。”诏复旧制,其犯赃者止从七品,著为令。  己卯,广东南思、新州猺贼龙郎庚等为寇,命江西行省发兵捕之。  帝谓达噜噶齐玛噜曰:“凡人命所系,其详阅狱词;事无大小,必谋诸同僚,疑不能决者,与省台臣集议以闻。”又顾谓侍臣曰:“卿等以朕居帝位为安耶?朕惟太祖创业艰难,世祖混一疆宇,兢业守成,恒惧不能当天心,绳祖武,使万方百姓乐得其所,念虑在兹,卿等固不知也。”  二月,丁亥朔,日有食之。改释奠于中丁,祀社稷于中戌。  丁酉,云南阇里爱俄、永昌蒲蛮阿八剌等并为寇,命云南省从宜剿捕。  乙巳,敕:“诸司不由中书奏官而辄署事者罢之。”  三月,丁巳,以天寿节,释重囚一人。  辛酉,以御史中丞图图哈为御史大夫,谕之曰:“御史大夫职任至重,以卿勋旧之裔,故特授汝。当思乃祖乃父忠勤王室,仍以古名臣为法,否则坠汝家声,负朕委任之意矣。”  己巳,敕:“诸王、驸马、宗姻,诸事依旧制。领于内八府,勿径移文中书。”  免大都、上都、兴和、大同今岁租税。  夏,四月,壬辰,中书省言:“云南土官病故,子侄兄弟袭之,无则妻承夫位。远方蛮夷,顽犷难制,必任土人,可以集事。今或阙员,宜从本俗。”制可之。  庚子,帝如上都。  以前中书右丞相特们德尔为太子太师。内外监察御史四十馀人,劾其逞私蠹政,难居师保之任,帝以皇太后故,终不用其言。又尝以台事问集贤学士杨多尔济,对曰:“非臣职事,臣不敢与问。所念者特们德尔虽去君侧,反得为东宫师傅,在太子左右,恐售其奸,则祸有不可胜言者。”帝亦不能用。  五月,扬州火,毁官民庐舍二万三千三百馀区。  六月,辛丑,置河南田赋总管府,隶内史府。  戊申,置勇校置,以角牴者隶之。  庚戌,大同县雨雹,大如鸡卵。  诏以驼马牛羊分给朔方蒙古民戍守边徼者,俾牧养蕃息以自赡,仍议兴屯田。  癸丑,以羽林亲军万人隶东宫。  丁丑,以济宁等路大水,遣官阅视,其民之贫者赈之;仍开河泊禁,听民采食。  秋,七月,丙辰,缅国遣人来觐。  来安路总管岑世兴叛,据唐兴州,赐玺书招谕之。  壬戌,东宫增军万人,置右卫率府。  丁卯,谕江西官吏豪民勿阻挠茶课。  甲戌,皇姊大长公主作佛事,释全宁府重囚二十七人。帝闻之怒,敕按问全宁守臣阿纵不法,仍追所释囚还狱。  八月,甲申,以河东、山西道宣慰使张思明为中书参知政事。  先是左丞相哈克繖辞职,帝不允,其请益坚。帝诘之曰:“朕任卿未专耶?”曰:“非也。”“近臣有挠政者耶?”曰:“无有。”“然则何为而辞?”对曰:“臣自揆才薄,恐误陛下国事。若必欲任臣,愿荐一人为助。”帝问为谁,哈克繖再拜曰:“臣愿得张思明。”即日召用之。  庚子,帝至自上都,张思明谒见于道。帝曰:“卿向不负朕注委,故因哈克繖言复起用汝。”  是月,伏羌县山崩。  闰月,甲子,浚会通河。  癸酉,敕:“诸司有受命不之官及避烦剧托故去职者,夺其宣敕。”  九月,甲申,以奇彻尔为中书参知政事。  癸巳,以作佛事,释大辟囚七人,流以下囚六人。  戊戌,增海漕十万石。  癸卯,御史台言:“比者官以幸求,罪以赂免。请凡内外官非勋旧有资望者,不许骤升;诸犯赃罪已款伏及当鞫而幸免者,悉付原问官以竟其罪;其贪污受刑,夺职不叙者,夤缘近侍,出入内庭,觊幸名爵,宜斥逐之。”帝皆纳其言。  诏:“四宿卫尝受刑者,勿令造内庭。”  浚镇江练湖,以围田日多,致水泛溢也。  赈济宁等路饥。  冬,十月,乙卯,中书省言:“白云宗统摄沈明仁,强夺民田二万顷,诳诱愚俗十万人,私赂近侍,妄受名爵,已奉旨追夺,请汰其徒,还所夺民田。其诸不法事,宜令核问。”帝曰:“朕知沈明仁奸恶,其严鞫之。”  戊午,授皇太子玉册。  辛酉,以达噜噶齐特穆尔布哈为御史大夫。  癸亥,上都民饥,发官粟万石减价赈粜。  乙卯,浚通惠河。  十一月,辛卯,木邦路带邦为寇,敕云南省招捕之。  庚子,中书省言:“曩赐诸王阿济吉钞三万锭,使营子钱以给畋猎廪膳,毋取诸民。今其部阿噜呼等出猎,恣索于民,且为奸事,宜令宗正府、刑部讯鞫之,以正典刑。”制可之。  禁民匿蒙古军亡奴。  帝谕台臣曰:“有国家者,以民为本。比闻百姓疾苦衔冤者众,其令监察御史、廉访司审察以闻。”  翰林学士承旨赵孟頫,乞致仁南归,帝遣使赐衣币,促之还朝,以疾辞,不起。  赈河间饥。  十二月,壬戌,命皇太子参决国政。  太子谓中书省臣曰:“至尊委我以天下事,日夜寅畏,惟恐弗堪。卿等亦当洗心涤虑,恪勤乃职,勿有隳坏,以贻君父忧也。”  帝亦语左右曰:“前代皆有太上皇之号。今太子且长,可居大位,朕欲为太上皇,与若等游观西山,以终天年。”群臣皆称善。右司郎中鲁特穆尔曰:“臣闻昔所谓太上皇,若唐玄宗、宋徽宗,皆当祸乱,不得已而为之。愿陛下正天位,保无疆之业。前代虚名,何足慕哉!”  壬申,平章政事王毅,以亲老辞职;从之,仍赐其父币帛。  癸酉,夜,风雪甚寒,帝谓侍臣曰:“朕与卿等居暖室,宗戚、昆弟远戍边陲,曷胜其苦!岁赐币帛,可不遍及耶!”  是月,封宋儒周敦颐为道国公。  帝尝谓左右曰:“儒者皆用矣,惟虞伯生未显擢耳。”遂以集为翰林待制兼国史院编修,集寻以忧归。伯生,集之字也。  ◎延祐七年  春,正月,辛巳朔,日有食之。帝斋居损膳,辍朝贺。  壬午,御史台言:“比赐布尔罕鼎山场,鄂勒哲布哈海舶税,会计其钞,皆数十万锭;诸王军民贫乏者,所赐未尝若是,苟不撙节,渐至帑藏虚竭,民益困矣。”中书省臣进曰:“台臣所言良是,若非振理朝纲,法度愈坏。臣等乞赐罢黜,选任贤者。”帝曰:“卿等不必言,其各共乃事。”  辛卯,江浙行省丞相赫噜言:“白云僧沈明仁,擅度僧四千八百馀人,获钞四万馀锭,既已辞伏,今遣其徒沈崇胜潜赴京师行贿求援,请逮赴江浙并治其罪。”从之。  丁亥,帝不豫。皇太子忧形于色,夜则焚香祈告于天曰:“至尊以仁慈御世,庶绩顺成,四海清晏,天何遽降大厉!不如罚殛我身,使至尊永为民主。”辛丑,帝崩于光天宫,年三十六。太子哀毁过礼,素服寝于地,日啜一粥。癸卯,葬起辇谷。  帝天性恭俭,通达儒术,兼晓释典,每曰:“明心见性,佛教为深;修身治国,儒道为大。”在位七年,不事游畋,不喜征伐,尊贤重士,待宗戚勋旧,始终有礼。有司奏大辟,每惨恻移时。其孜孜为治,一遵世祖成宪云。  甲辰,中书右丞相巴达锡罢。太子太师特们德尔以皇太后命,复入中书为右丞相。  参议中书省事韩若愚,廉勤称职,特们德尔初为相时,以其不附己,欲罗织以事而不得遂,至是复相,乃诬若愚以罪,请杀之,皇太子不从。复奏夺其官,除名,归乡里。  丙午,遣使分谳内外刑狱。  戊申,汰知枢密院四员。  禁巫、祝、日者交通宗戚、大官。  二月,壬子,罢造永福寺。  赈大同、丰州诸驿饥。  以江浙行省左丞相赫噜为中书平章政事。  戊午,祭社稷。  建御容殿于永福寺。  汰富民窜名宿卫者,给役蒙古诸驿。  辛酉,中书平章政事齐勒特穆尔、御史大夫托欢并罢,为集贤大学士。  甲子,特们德尔、阿克繖请捕逮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赵世延赴京。特们德尔以世延尝劾奏其罪恶十三事,锐意报复,属其党何志道秀世延从弟索哈尔哈呼诬告世延罪,逮世延置对;且使讽世延,啖以美官,令告引同时异己者,世延不肯从。行至夔州,遇赦,以疾抵荆门就医。特们德尔遣使督追至京师,俾其党锻炼成狱,会有旨,事经赦原者勿复问,乃已。  参议中书省事奇勒监,坐鬻官,刑部以法当杖,太后命笞之,太子曰:“不可,法者天下之公,徇私而轻重之,非示天下以公也。”卒正其罪。  丙寅,以陕西行省平章政事赵世荣为中书平章政事,江西行省右丞穆布喇为中书右丞,参知政事张思明为中书左丞,中书左丞完珠罢为岭北行省右丞。  白云宗统摄沈明仁以不法坐罪,诏籍江南冒为白云僧者为民。  己巳,修镇雷佛事于京城四门。  辛未,括民间系官山场、河泊、窑治、庐舍。  癸酉,括勘崇祥院地,其冒以官地献者追其直,以民地献者归其主。  丙子,定京城环卫更悉法,淮五卫汉军岁例。  丁丑,特们德尔以李孟初不附己,夺其秦国爵及前后制命,仆其先墓碑。  戊寅,中书平章政事乌巴都拉罢,为甘肃行省平章政事;阿尔哈雅罢,为湖广行省平章政事。  特们德尔怨集贤学士杨多尔济前为中丞时发其奸赃、专制等罪,而平章政事萧拜珠在中书牵制其所为,于是矫皇太后旨,召多尔济、萧拜珠至徽政院,与徽政使实勒们、御史大夫图勒哈杂问之,责以前违太后旨之罪。多尔济曰:“中丞之职,恨不即斩汝以谢天下!果违太后旨,汝岂有今日耶?”特们德尔请杀之,皇太子曰:“人命至重,刑杀非轻,不宜仓卒。二人罪状未明,当白太后,使详谳之,诛之未晚也。”特们德尔乃引同时为御史者二人证成其狱。多尔济顾二人唾之曰:“汝等尝得备风宪,乃为是犬彘事耶?”坐者皆惭,俯首。即起入奏,未几,称旨执多尔济,载诣国门之外,与萧拜珠俱见杀。是日,风沙晦冥,都人恟惧,道路相视以目。后又欲夺多尔济妻刘氏与人,刘剪发毁容自誓,乃免。萧拜珠之死,有吴仲者,潜守其尸,三日不去,竟收葬之。  时特们德尔日思报复仇怨,诛戮不已,张思明谓曰:“山陵甫毕,新君未立,丞相恣行杀戮,人皆谓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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