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纪八

起重光单阏四月,尽玄黓执徐十二月,凡一年有奇。  ◎至元二十八年  夏,四月,乙未,徙湖广行枢密院治鄂州。  五月,戊戌,逮嘉木扬喇勒智下狱。  初,嘉木扬喇勒智重赂僧格,发宋陵墓,戕虐人命,私庇平民不输赋者二万三千户,田土称是,受美女宝物之献,藏匿未露者尤多。至是坐侵盗官物,治之,籍其妻孥田亩。  徙江淮行省枢密院治建康。  甲辰,中书省臣敏珠尔卜丹、崔彧言:“僧格当国四年,中外诸官,鲜有不以贿而得者,其昆弟、故旧、妻族,皆授要官美地,唯以欺蔽九重、朘削百姓为事。宜令两省严加考核,凡入其党者,汰逐之。基出使之臣及按察司官受赇者,论如律,仍追宣敕,除名为民。”又言:“僧格所设衙门,其闲冗不急之官,徒费禄食,宜令百司集议汰罢。自今调官宜如旧制,避其籍贯,庶不害公。又,大都高赀户,多为增格等所容庇,凡百徭役,止令贫民当之,今后徭役宜皆均输,有敢以贿求人容庇者,罪之。又,军站诸户,每岁官吏非名取索,赋税倍蓰,民多流移,请非奉旨及省部文字,敢私敛民及役军匠,论如法。又,呼都呼那颜籍户之后,各投下毋擅招集,太宗既行之。江南民为籍已定,请依太宗所行为是。”帝皆从之。  约苏穆尔在湖广时,正月朔日,百官会行省,朝服以俟,约苏穆尔召至其家受贺毕,方诣省望阙贺如常仪。又阴召卜者,有不轨言。及是逮至京师,中书列其罪以闻,凡数十事。帝命械至湖广戮之。  辛亥,诏以僧格罪恶,下狱按问。  以太原、杭州饥,免今岁田租。  刘因既去,复以集贤学士征,因以疾辞,且上书宰相,乞曲为保全。帝闻之曰:“古有所谓不召之臣,其斯人之徒与!”遂不强致之。  罢江南六提举司岁输木绵。  巩昌旧惟总帅府,僧格特升为宣慰司,以其弟达玛喇塔斯为使,僧格败,惧诛,自杀。敕复为总帅府。  减中外冗官三十七员。  宫城中建葡萄酒室及女工室。  癸丑,罢尚书省,右丞相鄂勒哲以下,并改入中书。  增置户部司计、工部司程,秩正七品。  乙卯,以政事悉委中书,仍布告中外。  丁巳,建白塔二,各高一丈一尺,以居咒师。  元初未有法守,百司断理狱讼,循用《金律》,颇伤严刻。右丞何荣祖世业吏,而荣祖尤所通习,始以公规、治民、御盗、理财等十事辑为一书,名曰《至元新格》,至是奏颁行之。  僧格尝以刘秉忠无子,收其田土。其妻窦氏,言秉忠尝鞠从子兰章为嗣,敕以地百顷还之。  己未,以们达瞻复为御史大夫,行御史台事。  高丽国王王暙,乞以其子謜为世子。诏立謜为高丽王世子,授特进、上柱国,赐银印。  六月,丁丑朔,禁蒙古人往回回地为商贾者。  乙酉,益江淮行院兵二万,击郴州、桂阳、宝庆、武冈四路盗贼。  丙戌,宣谕江淮民,恃嘉木扬喇勒智力不输租者,依例征输。  秋,七月,丙申朔,云南省参政齐喇言:“建都地多产金,可置冶,令旁近民炼之以输官。”从之。  庚子,徙江西行枢密院治赣州。  叶李与僧格同事,莫能有所匡正,僧格败,事颇连及同列。久之,李独以疾得请南还。戊申,扬州路学正李淦上书言:“叶李本一黥徒,受皇帝简知,千载一遇,而才近天光,即以举僧格为第一事。禁近侍言事,以非罪杀参政郭佑、杨居宽,迫御史中丞刘宣自裁,锢治书侍御史陈天祥,罢御史大夫们达瞻、侍御史程文海,杖监察御史;变钞法,拘学粮,征军官俸,减兵士粮,立行司农司、木绵提举司,增盐酒醋税课,官民皆受其祸。尤可痛者,约苏穆尔祸湖广,锡布鼎祸江淮,灭贵里祸福建;又大钩考钱粮,民怨而盗发,天怒而地震,水灾洊至。人皆知僧格用群小之罪,而不知叶李举僧格之罪,宜斩李以谢天下。”  书闻,帝矍然曰:“叶李廉介刚直,朕所素知,宁有是耶?”有旨,驿召淦诣京师。  中书右丞崔彧迁御史中丞,言:“太医院使刘岳臣,尝仕宋,练达政事,请以为翰林学士,俾议朝政。”又言:“行御史台言,建宁路总管马谋,因捕盗延及平民,搒掠多至死者;又俘取人财,迫通处女,受民财积百五十锭。狱未具,会赦。马谋以非罪杀人,不在原例,宜令行台诘问定罪。”又言:“昔行台监察御史周祚,劾尚书省官蒙古岱、嘉珲迪、纳苏喇鼎默埒奸赃,纳苏喇鼎默埒反诬祚以罪,遣人告僧格,僧格暧昧以闻,流祚于北地,妻子家财并没入官。祚至和林,遇乱走还京师,僧格又遣诣云南理算钱谷以赎其罪。今自云南回,臣与省臣阅其伏词,为罪甚微,宜复其妻子。”帝皆从之。  敕:“江南重囚,依旧制奏闻处决。  庚戌,湖广行省平章政事史格卒。格在湖广,与约苏穆尔共事最久。约苏穆尔恃有奥援,怒詈同列,辨诈鸷刻,势张甚,以格受帝知,不以言色侵之。格数有匡正,虽不能尽行,然宽免者甚众。约苏穆尔败而格已卒,湖广人追念之。  丁巳,僧格伏诛。临刑,吏犹以鄂尔根萨里为问,僧格曰:“我惟不用其言,故致于败,彼何与焉!”帝益信其无罪,诏还所籍财产,仍遣张九思赐以金帛,辞不受。  初,哈都作乱,其民来归者七十馀万,散居云、朔间,僧格议徙之内地就食。尚书左丞马绍持不可,僧格怒曰:“马左丞爱惜汉人,欲令馁死此辈耶?”绍徐曰:“南土地燠,北人居之,虑生疾疫。若恐馁死,曷若计口给羊马之资,俾还本土,则未归者孰不欣慕!言有异同,丞相何以怒为!宜取圣裁。”乃如绍言以闻,帝曰:“马秀才所言是也。”僧格集诸路总管三十人,导之入见,欲以趣办财赋之多寡为殿最,帝曰:“财赋办集,非民力困竭必不能。然朕之府库,岂少此哉!”僧格议增盐课,绍力争山东课不可增;又议增赋,绍曰::“苟不节浮费,虽重敛数倍,亦不足也。”事遂寝。  都城种苜蓿地分给居民,权势因取为己有。以一区授绍,绍独不取,僧格欲奏请赐绍,绍辞曰:“绍以非才居政府,恒忧不能塞责,讵敢邀非分之福以速罪戾!”僧格败,迹其所尝行赂者,索籍阅之,独无绍名,帝曰:“马左丞忠洁可尚,其复旧职。”改中书左丞。  募民耕江南旷土,户不过五顷,官授之券,俾为永业,三年征租。  遣翰萨总兵讨平江南盗贼。  己未,罢淘金提举司。江淮人匠提举司凡五,以其事并隶有司。  雨坏都城,发兵二万人筑之。  八月,乙丑朔,平阳地震,坏民庐舍万馀。  己巳,置中书省检校二员,考核户、工部文案疏缓者。  乙酉,麻苏呼阿萨尔乘传诣云南捕黑虎。  戊子,以婺州水,免田租。  九月,辛丑,命平章政事敏珠尔卜丹商议中书省事,以咱希鲁鼎为平章政事。  乙巳,景州、河间等县霖雨害稼,免田租五万六千馀石。  丙午,立行宣政院,治杭州。  辛亥,安南国王陈日烜,遣使上表贡方物,且谢不朝之罪。  壬子,遣使诏谕璢求。  璢求在闽海之东,地小而险,汉、唐以来不通中国,海船副万户杨祥请以兵往伐之。既而闽人吴志斗,自言熟知海道,先招谕之,不从然后用兵未晚;乃以祥充宣抚使,阮鉴兵部员外郎,志斗礼部员外郎,往招谕之。明年,祥等不得达而还,志斗卒于行。初,志斗尝斥祥诞妄要功,人疑为祥所杀,诏福建行省按问,会赦,不竟其事。  戊午,徙四川行枢密院治成都。  辛酉,免大都今岁田租;保定、河间、平滦三路大水,被灾者全免,收成者半之。  命尚衣局织无缝衣。  冬,十月,己巳,修太庙在真定倾坏者。  壬申,以前缅中行省平章舒苏德济为中书平章政事。  癸酉,江淮行省言盐课不足,由私鬻者多,请付兵五千巡捕,从之。  塔喇海、张呼逊等,并坐理算钱谷受赃,论诛。  癸未,高丽国饥,给米二十万斛。  罢各处行枢密院事入行省。  行院既置,分兵、民为二,奸人植党自蔽。湖广省平章哈喇哈斯入觐,极陈其不便,帝为罢之。因问曰:“风宪之职,人多言其挠吏治,信乎?”对曰:“朝廷设此以纠奸慝,贪吏疾之,妄为谤耳。”帝然其言。  己丑,敕没入嘉木扬喇勒智、锡布鼎、乌纳尔妻,并遣诣京师。  癸巳,以武平路总管张立道为礼部尚书,使安南。帝怒安南不已,欲再伐之,适陈日烜死,子日燇袭位,博果密曰:“彼山海小夷,以天威临之,宁不震惧!兽穷则噬,势使之然。今若遣使谕之,彼宜无不奉命。”帝从之,以立道尝使安南有功,复使往,征其王入朝。  免卫辉种仙茅户徭役。  从辽阳行省言,以纳颜、哈坦相继叛,给蒙古人内附者及开元、南京、硕达勒达等三万人牛畜、田器。  诏严益都、般阳、泰安、宁海、东平、济宁畋猎之禁,犯者没其家赀之半。  十一月,壬寅,诏:“回回以答纳珠充献及求售者,还之,留其值以济贫者。”  朱清、张宣请并四府为都漕运万户府二,诏即以清、宣二人掌其事;其属有千户、百户等官,分为各翼,以督岁运。罢海道运粮镇抚司。  乙卯,监察御史言:“锡布鼎、纳苏喇鼎默埒、乌纳尔、王巨济、嘉木扬喇勒智、锡迪嘉珲迪,皆僧格党与,受赃肆虐,使江淮之民愁怨载路,今或系狱,或释之,臣下所未能喻。”帝曰:“僧格已诛,纳苏喇鼎默埒在狱,唯锡布鼎朕姑释之耳。  谕中书议增中外官吏俸。  十二月,乙丑,复都水监。  时有言滦河自永平挽舟,逾山而上可至开平,有言卢沟自麻峪可至寻麻林,朝廷遣河渠司副使郭守敬相视,滦河既不可行,卢沟舟亦不通。守敬因陈水利十有一事:其一,“大都运粮河,不用一亩泉旧源,别引北山白浮泉。水自昌平西折而南,经甕山泊,自西水门入城,环汇于积水潭,复东折而南,出南水门,合入旧运粮河;每十里置一闸,比至通州,凡为闸七。距闸里许,上重置斗门,互为提阏,以过舟止水。”帝览奏喜曰:“当速行之。”于是复置都水监,俾守敬领之,以来春兴役。帝命丞相以下皆亲备锸倡工,待守敬指授而后行事。  丁卯,以大都饥,下其价粜米赈之。  己巳,宣政院言:“宋全太后、瀛国公母子已为僧、尼,有地三百六十顷,乞如例免征其租。”从之。  辛未,御史台言:“钩考钱谷,自中统初至今,逾三十年,更阿哈玛特、僧格当国,设法已极,而其馀党公取贿赂,民不堪命,不如罢之。”诏拟议以闻。  壬申,立河南江北行中书省,治汴梁。  中书省言:“江南在宋时,其徭役之名七十有馀,归附后一切未征。今诸王岁赐、官吏俸禄多不给,宜令江南依宋时诸名征赋尽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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