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纪八十

起柔兆摄提格七月,尽著雍执徐六月,凡二年。  ○哲宋宪元继道显德定功钦文睿武齐全昭孝皇帝元祐元年(辽大安二年)  秋,七月,丙辰朔,诏:“罢试补学官法,令尚书、侍郎、左右司郎中、学士、待制、两省、御史台官、国子司业各举二人。”  丁巳,辽惠妃之母燕国夫人,先以入朝擅取驿马,夺其封号;复为巫蛊术厌魅皇孙延禧,事觉,伏诛。妃弟萧酬斡,隶兴圣宫籍,流乌尔古德寽勒部。  戊午,辽主猎沙岭。  辛酉,立十科举士法。旧制,铨注有格,概拘以法,法可以制平而不可以择才,故令内外官皆得荐举。其后被举者既多,除吏愈难,神宗乃革去内外举官法,但用吏部、审官院选格。及帝即位,王岩叟言:“自罢辞举而用选格,可以见功过而不可以见人才。于是不得已而用其平日之所信,故有踏逐、申差之目。踏逐实荐举,而不与同罪;且选才荐能而谓之踏逐,非雅名也。况委人以权而不容举其所知,岂为通术!”遂复内外官举法。司马光奏曰:“为政得人则治。然人之才,或长于此而短于彼,虽皋、夔、稷、契,各守一官,中人安可求备?故孔门以四科论士,汉室以数路得人。若指瑕掩善,则朝无可用之人;苟随器指任,则世无可弃之士。臣备位宰相,职当选官,而识短见狭,士有恬退滞淹或孤寒遗逸,岂能周知!若专引知识,则嫌于私;若止循资序,未必皆才。莫如使在位达官各举所知,然后克协至公,野无遗贤矣。欲乞朝廷设十科举士:一曰行义纯固可为师表科,二曰节操方正可备献纳科,三曰智勇过人可备将帅科,四曰公正聪明可备监司科,五曰经术精通可备讲读科,六曰学问该博可备顾问科,七曰文章典丽可备著述科,八曰善听狱讼尽公得实科,九曰善治财赋公私俱便科,十曰练习法令能断请谳科。应职事官自尚书至给、舍、谏议,寄禄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大中大夫,带职自观文殿大学士至待制,每岁须于十科内举三人。仍具状保任,中书置籍记之,异时有事需材,即按籍视其所尝被举科格,随事试之,有劳又著之籍。内外官阙,取尝试有效者随科授职。所赐告命,仍具举主姓名。其人任官无状,坐以缪举之罪。庶几人人重慎,所举得才。”诏从之。  甲子,辽赐兴圣、积庆二宫贫民钱。  乙丑,夏国主秉常殂。是年,改元天安礼定,私谥康靖皇帝,庙号惠宗,墓号献陵,子乾顺即位。  上官均奏乞尚书省事类分轻重,某事关尚书,某事关二丞,某事关仆射;从之。  刘挚言:“乃者朝廷患免役之弊,下诏改复差法,而法至今不能成。朝廷患常平之弊,并用旧制,施行曾未累月,复变为青苗之法。其后又下诏切责首议之臣,而敛散之事,至今行之如初。此二者,大事也,而反覆二三,尚何以使天下信从!且改之易之诚是邪?君子犹以为反令。况改易未必是,徒以暴过举于天下,则曷若谨之于始乎!”  庚午,夏国遣使来贺坤成节。  乙酉,辽出粟赈辽州贫民。  八月,戊子,辽主以雪罢猎。  辛卯,诏复常平旧法,罢青苗钱。  初,范纯仁以国用不足,请再立常平钱谷敛散出息之法,朝廷用其言;司马光方以疾在告,不与也。已而台谏共言其非,皆不报。光寻具答刂子言:“先朝散青苗,本为利民,并取情愿;后提举官速要见功,务求多散。今禁抑配,则无害也。”苏轼奏曰:“熙宁之法,未尝不禁抑配,而其为害也至此。民家量入为出,虽贫亦足;若令分外得钱,则费用自广。今许人情愿,是为设法罔民,使快一时非理之用,而不虑后日催纳之患,非良法也。”会王岩叟、朱光庭、王觌等交章乞罢青苗,光始大悟,力疾入朝,于帘前奏曰:“是何奸邪,劝陛下复行此事!”纯仁失色,却立不敢言。太皇太后从之,即诏:“常平依旧法,青苗钱更不支复;除旧欠二分之息,元支本钱,验见欠多少分料,次随二税输纳。”  太皇太后谕辅臣曰:“台谏官言近日除授多有不当。”光曰:“朝廷既令臣僚各举所知,必且试用。待其不职,然后罢黜,亦可并坐举者。”吕公著曰:“举官虽委人,亦须执政审察人材。”光曰:“自来执政,止于举到人中取其所善者用之。”韩维曰:“光所言非是,直信举者之言,不先审察,待其不职而罚之,甚失义理。”公著曰:“近除用多失,亦由限以资格。”光曰:“资格亦不可少。”维曰:“资格但可施于叙迁,若升擢人材,岂可拘资格邪!”  壬辰,封弟偲为祁国公。  丁酉,司马光以疾作,先出都堂,遂谒告,自是不复入朝。  癸卯,以崇政殿说书程颐兼权判登闻鼓院。  九月,丙辰朔,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司马光卒,年六十六。太皇太后哭之恸,帝亦感涕不已。明堂礼毕,皆临奠。赠太师、温国公,谥文正,御篆表其墓道曰:“忠清粹德之碑”。  光居洛阳十五年,天下以为真宰相,田夫野老皆号为司马相公,妇人孺子亦知其为君实也。及为门下侍郎,苏轼自登州召还,缘道人相聚号呼曰:“寄谢司马相公,毋去朝廷,厚自爱,以活我。”辽人敕其边吏曰:“中国相司马矣,切毋生事、开边隙。”光自见言行计从,欲以身徇社稷,躬亲庶务,不舍昼夜。宾客见其体羸,举诸葛亮食少事烦以为戒,光曰:“死生命也。”为之益力。病革,不复自觉,谆谆如梦中语,然皆朝廷天下事也。既殁,其家得遗奏八纸,皆手札,论当世要务。百姓闻其卒,罢市而往吊,鬻衣而致奠,巷哭而过,车盖以万千数。京师民画其像,刻印鬻之,家置一本,饮食必祝焉。归葬陕州,四方来会者数万人。  光孝友忠信,自少至老,语未尝妄。自言:“吾无过人者,但平生所为,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。”于学无所不通,唯不喜释、老,曰:“其微言不能出吾书,其诞吾不信也。”苏轼尝论光所以感人心、动天地者而蔽以二言,曰诚,曰一,君子以为笃论。  己未,朝献景灵宫。辛酉,大享明堂,以神宗配。  程颐在经筵,多用古礼。苏轼谓其不近人情,深疾之,每加玩侮。方司马光之卒也,明堂降赦,臣僚称贺讫,两省官欲往奠光,颐不可,曰:“子于是日哭则不歌。”坐客有难之者曰:“孔子言哭则不歌,不言歌则不哭。”苏轼曰:“此乃枉死市叔孙通所制礼也。”众皆大笑,遂成嫌隙。  丁卯,以中书舍人苏轼为翰林学士。  癸酉,诏:“诸路坊郭第五等以上,及单丁、女户、寺观第三等以上,旧纳免役钱并与减放五分,馀皆全放,仍自元祐二年始。”  庚午,辽主还上京。壬申,发粟赈上京、中京贫民。  丙子,辽主谒二仪、五鸾二殿。己卯,出太祖、太宗所御铠仗示燕国王延禧,谕以创业征伐之难。  张璪罢为光禄大夫、资政殿学士、知郑州。台谏交章论璪,凡十数。太皇太后宣谕王岩叟曰:“明堂大礼后,璪必退。”至是乃引疾请外,竟从优礼罢去。  癸未,孙升奏:“祖宗用人,如赵普、王旦、韩琦,此三人者,文章学问不见于世,然观其德业、器识、功烈、治行,近世辅相未有其比。王安石为一代文宗,进居大任,施设之方,一出于私智。由是言之,则辅佐经纶之业,不在乎文章学问也。今苏轼之学,中外所服,然德业器识有所不足,为翰林学士,可谓极其任矣,若或辅佐经纶,则愿陛下以王安石为戒。”世讥其失言。  辛巳,辽主召南府宰相议国政。  冬,十月,乙酉朔,辽以南院枢密副使窦景庸知枢密院事。景庸初为秘书省校书郎,聪敏好学,至是始见用,封陈国公。  丙戌,改封孔子后为奉圣公。  鸿胪卿孔宗翰言:“孔子后世袭公爵,本为侍祠。然兼领它官,不在故郡,于名为不正。乞自今,袭封之人,使终身在乡里。”诏:“改衍圣公为奉圣公,不预它职,增给庙学田百顷,供祭祀外,许均赡族人。赐国子监书,置教授一员,以训其子弟。”  五国长贡于辽。  丁亥,辽遣使诏夏国王秉常子乾顺知国事。  庚寅,太白昼见。  壬辰,夏人来告哀,诏:“自元丰四年用兵所得城砦,待归我永乐所陷人民,当尽画以给还。”遣穆衍、张楙往吊祭。  乙巳,赐范镇诏,落致仕,除兼侍读,诏书到日,可即赴阙。  己酉,宗正寺丞王巩奏:“神宗玉牒,至今未修,《仙源类谱》,自庆历八年张方平进书之后,仅五十年,并无成书。请更立法,玉牒二年一具草缴进,《类谱》亦如之,候及十年,类聚修纂。”从之。  癸丑,刘挚言:“太学条例,独可案据旧条,考其乖戾太甚者删去之。若乃高阔以慕古,新奇以变常,非徒无补而又有害。乞罢修学制所,止责学官正、录以上,将见行条制去留修定。”挚言“慕古变常”,盖指程颐也。颐大概以为学校礼义相先之地,而月使之争,殊非教养之道。请改试为课,有所未至,则学官召而教之,更不考定高下。置尊贤堂以延天下道德之士,镌解额以去利诱,省繁文以专委任,厉绳检以厚风教。及置待宾、吏、师斋,立观光法,凡数十条,辄为礼部疏驳。颐亦自辨理,然朝廷讫不行。  十一月,乙卯朔,礼部言:“将来冬至节,命妇贺坤成节,例改笺为表。”从之。程颐建言:“神宗丧未除,节序变迁,时思方切,恐失居丧之礼,无以风化天下,乞改贺为慰。”不从。  戊午,以尚书右丞吕大防为中书侍郎,御史中丞刘挚为尚书右丞。  自张璪罢,中书侍郎久未补人。吕公著言:“吕大防忠实,可任大事。”帝又以手札问公著曰:“卿前日言刘挚可执政,缘未作尚书,恐无此例,欲且除尚书。”公著奏:“国朝自中丞入二府者,如贾昌朝、张昪、赵概、冯京等甚多。”帝从其言,挚遂自中丞人辅。以傅尧俞为御史中丞,仍兼侍读。  甲戌,辽为燕国王延禧行再生礼,曲赦上京囚。  先是河决大名,诏秘书监张问相度河北水事,又以王令图领都水同往。丙子,问奏:“臣至滑州决口相视,迎阳埽至大、小吴,水势低下,旧河淤仰,故道难复。请于南乐大名埽开直河并签河,分引水势入孙村口,以解北京向下水患。”令图亦以为然。于是减水河之议复起。会北京留守韩绛奏引河近府非是,诏问别相视。  戊寅,以起居郎苏辙、起居舍人曾肇并为中书舍人,肇仍充实录院修撰。王岩叟言肇资望甚卑,因缘得窃馆职,素无吏能而擢领都司,殊昧史材而委修实录,凡八上章,皆不听。  朝廷起范镇,欲授以门下侍郎,镇雅不欲起,又移书问其从孙祖禹,祖禹亦劝之。镇大喜曰:“是吾心也。凡吾所欲为者,司马君实已为之,何复出也!”遂固辞。表曰:“六十三而求去,盖以引年;七十九而复来,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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