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纪四十六

昭阳协洽九月,尽阏逢涒滩七月,凡十一月。  ○仁宗体天法道极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庆历三年(辽重熙十二年)  九月,丁卯,召辅臣及知杂御史以上于天章阁,朝谒太祖、太宗御容及观瑞物。既而帝问御边大略,久之,乃罢。  帝既擢任范仲淹、韩琦、富弼等,每进见,必以太平责之,数令条奏当世务。仲淹语人曰:“上用我至矣。然事有后先,且革弊于久安,非朝夕可能也。”帝再赐手诏督促,既又开天章阁召对,赐坐,给笔札,使疏于前。仲淹、弼皆惶恐避席,退而列奏,言十事:一曰明黜陟,二曰抑侥幸,三曰精贡举,四曰择官长,五曰均公田,六曰厚农桑,七曰修武备,八曰减徭役,九曰覃恩信,十曰重命令。帝方信向仲淹等,悉用其说,当著为令者,皆以诸事画一次第颁下;独请设府兵,辅臣共以为不可而止。  司徒吕夷简固请老,戊辰,授太尉,致仕,朝朔望及大朝会并缀中书门下班。谏官欧阳修言:“夷简为宰相,纪纲大坏。今筋力已衰,合杜门自守,不交人事。纵有未忘报国之意,凡事即合公言,岂可暗入文书,眩惑天德!乞赐止绝。”于是始命宰臣章得象监修国史。初,夷简罢相为司徒,犹带监修;及致仕,乃以还得象。  赐知谏院王素三品服,余靖、欧阳修、蔡襄王品服,面谕曰:“卿等皆朕所自择,数论事无所避,故有是赐。”  乙亥,枢密副使任中师罢。  丙子,以端有殿学士李淑为翰林学士。谏官欧阳修奏事延和殿,面论淑奸邪,退又上言:“淑朋附吕夷简,在三尸五鬼之数,望早与一外任差遣。”寻令淑知寿州。既仍不行,修又言:“窃闻中书须得淑自上章求出,方敢差除。此乃大臣避怨,不肯为陛下除去,望特出圣旨处分,以彰圣明之德。”  丁丑,诏:“执政大臣非假休,不许私第接见宾客。”从知谏院蔡襄言也。议者以为唐元和用兵时,裴度为相,请私第延见四方贤俊以广谋虑,今一切禁绝宾客,非谏官所宜言也。  是日,群盗晨入金州,劫府库兵仗,散钱帛与其党及贫民,知州王茂先将直兵二十四人御之,不敌,遂走。群盗恣行掠夺,日暮乃出城去。茂先具以闻。  枢密副使富弼言:“伏见西鄙用兵以来,物力穷困,朝廷不能存抚,遂使为盗。今张海、郭邈山等惊扰州县,杀伤吏民,巡检、县尉不敢向前,遂从京师遣兵,仍令中使监督,尚犹迁延日月,倔强山林,以至白昼公行,平入州县,开府库,劫货财,散募凶徒,啸聚渐众。陕府、西京、唐、汝、均、房、金、商、襄、邓千馀里,所在疮痍,诸郡无兵,各不自保。臣思京西诸州贼盗见今往来之处,长吏皆非其人,乞先选转运两人,令往彼体量诸州长吏不才及赃滥老病者,急罢之,令于辖下通判或知县中保举人权充知州,如不足,则朝廷下审官院选人填补。知州得人,则就令选部内知县、县令。昔前汉勃海盗起,丞相举龚遂,遂至郡,盗贼悉平;后汉朝歌盗贼屯聚,乃以虞诩为朝歌长,贼遂骇散;此守宰得人,贼自破灭之验也。  壬午,辽主谒怀陵。  丙戌,命王洙、余靖、孙甫、欧阳修同编修《祖宗故实》。  先是富弼请选官置局,将三朝典故及诸司所行可用文字,类聚编成一书,置在两府,俾为模范。帝纳其言,故命靖等编修,弼总领之。明年,九月,书成,分别事类,凡九十六门,二十卷。  丁亥,徙知庆州滕宗谅权知凤翔府。时郑戬发宗谅前在泾州枉费公用钱,而监察御史梁坚亦劾奏之,诏太常博士燕度往邠州鞫其事,宗谅坐是徙。  范仲淹言:“梁坚奏宗谅于泾州贱买人户牛驴,犒设军士。臣窃见去年葛怀敏败后,向西州军官员惊忧,计无所出。泾州无兵,贼已到渭州,宗谅起遣人户强壮数千人入城防守,时直苦寒,军情愁惨,得宗谅管设环庆路节次策应军马,酒食薪柴并足,众心大喜。虽未有大功,显是急难可用之人,所以举知庆州。仓卒收买牛驴犒军,纵有亏价,情亦可恕。今一旦逐之如一小吏,后来主帅,岂敢便宜行事!欲乞朝廷指挥,宗谅止在任句当,委范宗杰在邠州一面勘鞫。如宗谅显有欺隐入己及乖违大过,臣甘与宗谅同行贬黜。”  壬辰,翰林学士李淑罢知郑州,以权知开封府吴育言淑前在府多亵近吏人故也。  是月,桂阳洞蛮寇边,湖南提刑募兵讨平之。  冬,十月,乙未朔,徙知江宁府刘沆知潭州,经制蛮事。  知光化军韩纲,性苛急,不能拊循,士卒皆怨愤,员僚邵兴率众盗库兵,欲杀纲。戊戌,纲逾城逃,兴等遂焚掠居民,劫其指挥使李美及军士三百馀人趋蜀道,美自缢死。纲,亿长子也。  己亥,辽北院枢密使萧孝穆卒。孝穆廉谨有礼法,为政宽简,时称为国宝臣。追赠大丞相、晋国王,谥曰贞。其弟西北路招讨使孝友以葬兄还京师,拜南院枢密使。  庚子,辽诏诸路上重囚,遣官详谳。  壬寅,以玉清昭应宫田二十二顷赐国子监。  丙午,以盐铁副使张日之为河北都转运案察使,知谏院王素为淮南都转运案察使,盐铁判官沈邈为京东转运案察使,用富弼、范仲淹等言也。先是仲淹、弼等言:“今内外官虽多,然与陛下共理天下者,惟守宰最要耳。比来不加选择,非才、贪浊、老懦者,一切以例除之,其间良吏百无一二,使天下赋税不均,狱讼不平,水旱不得救,盗贼不得除,民无所告诉,而不思叛者,未之有也。救之之术,莫若守宰得人;欲守宰得人,请诏二府通选转运使。转运既得人,即委逐路自择知州;知州已得人,即委逐州自择知县。其不任事者,奏罢之。仍令久其官守,勿复数易,其异政者,宜就与升擢。则官修政举,朝廷唯总其大纳而振举之可也。”帝纳其言,于是日之等首被兹选。素入辞,帝谓曰:“卿今便去谏院,事有未言者,可尽言之。”  丁未,以右正言余靖为辽太后正旦使。  初,洺州肥乡县,田赋不平,久莫能治,转运使杨偕患之。大理寺丞郭谘曰:“是无难者,得一往,可立决也。”偕即以谘摄令,并遣秘书丞孙琳与其事。谘等用千步方田法括地,得其数,除无地之租者四百家,正无租之地者百家,收通赋八十万,流民乃复。而王素为谏官,建议均天下田赋。欧阳修即言:“谘与琳方田法,简而易行,愿召二人者。”三司亦以为然,且请于亳、寿、汝、蔡四州,择尤不均者均之。于是遣谘与琳先往蔡州,首括上蔡一县,得田二万六千九百三十馀顷,均其赋于民。既而谘言州县多逃田,未可尽括,遂罢。谘,赵州人也。  戊申,诏二府同选诸路提刑。  辽参知政事韩绍芳、三司使刘六符,与参知政事杜防不协,防以六符尝受宋赂,白其事。辛亥,绍芳出为广德军节度使,六符为长宁军节度使;防愈见亲任。  壬子,辽以夏人侵党项,遣延昌宫使高嘉努让之。  甲寅,复置诸路转运判官,仍诏中书、枢密院同选用。  乙卯,诏修兵书,翰林学士承旨丁度提举,集贤校理曾公亮等为检阅官。  己未,范仲淹言:“臣窃见京朝官、使臣、选人等进状,或理会劳绩,或诉雪过犯,或陈乞差遣,其事理分明可行、可罢者,则朝廷便有指挥。内有中书、枢密院未见根原文字及恐审官、三班院、流内铨别有例,难便与夺者,多批送逐司;其逐司为见批送文字,别无与夺,便不施行,号为送杀。以此官员、使臣三五度进状,不能结绝,转成住滞。乞特降圣旨,今后凡进状者,仰逐司主判子细看详,如内有合施行者,即与勘会,具条例情理定夺进呈,送中书、枢密院再行相度,别取进止。如不可施行,亦仰逐司告谕本人始委,庶免官员、使臣、选人等重叠进状,紊烦圣听。”从之。  壬戌,诏二府新定磨勘式。自是法密于旧。  甲子,陕西路经略安抚招讨使郑戬言:“德顺军生户大王家族元宁等以水洛城来献。其地西占陇坻,通秦州往来道路,陇之二水,环城西流,绕带河、渭,田肥沃,广数百里,杂氐十馀落,无所役属。寻遣静边寨主刘沪招集其酋长,皆愿纳质子,求补汉官。今若就其地筑城,可得蕃兵三五万人及弓箭手,共捍西贼,实为封疆之利。”从之。  谏官欧阳修言:“近来传闻燕度勘鞫滕宗谅事,枝蔓句追,囚系满狱,人人嗟怨,自狄青、种世衡等,并皆解体。乞告谕边臣以不枝蔓句追之意,兼令今后用钱,但不入己处,任从便宜,不须畏避,庶使安心用命立功。”修又言:“臣风闻边臣张亢,近为使过公用钱,见在陕西置院根勘,干连甚众。亦闻狄青曾随亢入界,见已句追照对。臣伏见兵兴以来,所得边将,惟狄青、种世衡二人,其忠勇材武,不可与张亢、滕宗谅一例待之。且青本武人,不知法律,纵有使过公用钱,必非故意偷谩,不过失于点检,乞特与免勘。”知渭州尹洙亦言:“青于公用钱物,无豪分私用,不可以细微诖误,令其畏惧。望特旨谕青,庶安心专虑边事。”  辽以北府宰相萧惠为北院枢密使。  十一月,丙寅,上清宫火。寻有诏以宫地为禁军营。  景祐初,置殿中侍御史里行、监察御史里行,凡四人。既而久阙不除,于是诏以两人为额。癸酉,以太常博士赵人李京、殿中丞合肥包拯并为监察御史里行,中丞王拱辰所荐也。京尝知魏县,奉法严正,吏不便之,欲以奇中京,遂相率遁去,监司果议以苛刻斥。知府任布曰:“如此,适堕吏计中矣。”京赖以免。拯尝知天长县,有诉盗割牛舌者,拯使归屠其牛,鬻之。既而又有告杀牛者,拯曰:“何为割某家牛舌而又告之?”盗者惊服。徙知端州,州岁贡砚,前守缘贡率取十倍以遗权贵人。拯命制者才足贡数,岁满,不持一砚归。  初,光化军贼邵兴帅其党趋蜀道,遇提举捉贼上官珙,杀之,又败兴元府兵于饶风岭,本府军校赵明以众降,乃自州北循山而东。捉贼使臣陈曙等领兵追击兴于壻水,及其党皆就禽。壬午,诏并凌迟处死。曙,若拙子也。  谏官欧阳修言:“臣窃见近日盗贼纵横,盖由威令不行。昨王伦既败之后,不诛家族。凡小人作事,亦须先计,成则获大利,不成则无大祸。有利无害,谁不欲反!只如淮南一带官吏,与王伦宴,率民金帛献送,开门纳贼,道左参迎。苟有国法,岂敢如此!而往来取勘,已及半年,未能断遣。古者称罚不逾时,所以威激士众。今迟缓如此,谁有惧心!遂致张海等,官吏依前迎奉,顺阳县令李正己,延贼饮宴,宿于县厅,恣其劫掠,鼓乐送出城外。其敢如此者,盖为不奉贼则死,不奉朝廷不死,所以畏贼过于畏国法。伏望陛下勿行小惠以误大事。其宣毅兵士,必有家族,乞尽戮于光化市中,使远近闻之悚畏,以止续起之贼。其正己闻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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